根据陕人社函[2011]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和咸阳市永寿县纪委监察局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张孝文等6名同志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王伟等6名同志为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人选;并将贺国琴同志推荐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侯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线索清晰,具有可查性。
联系电话:(029)85582350 85582359(传真)
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嘉奖推荐名单
陕西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个)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 咸阳市永寿县纪委监察局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6人)
张孝文 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唐培安 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贺国琴 柞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金周生 岐山县纪委副书记
韩安平 澄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王贵林 靖边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人员(6人)
王 伟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监察处长
侯学政 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陈建华 西安市公安局纪委一室主任
张岗林 铜川市耀州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余 洋 汉中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杨志鹏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先进工作者标兵候选人(1人)
贺国琴 柞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