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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 渭南市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2 17:00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渭南市纪委 渭南市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渭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渭南经开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现将《中共渭南市纪委 渭南市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于2012年11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有关资料报市纪委干部室。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中共渭南市纪委 渭南市监察局机关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陕西省从基层为省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注重从工作一线遴选干部,真正把党性强、作风正、品行好、能力强的同志选调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二、遴选范围及人数

  本次遴选人数为8名。遴选范围是: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县市区党政部门、政法机关、乡镇办干部和市级部门党政干部。报名遴选干部由单位所在的县级纪委监察局或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统一推荐。

  三、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除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品质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财会专业优先),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1、组织推荐

  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党政部门、政法机关、乡镇干部,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推荐;市级部门由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推荐6至8名。市直部门各推荐1名。

  被推荐者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三年工作经历证明,连同《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公务员推荐表》,一并由推荐单位报送市纪委干部室。推荐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6日。

  2、资格审查。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表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公文写作和综合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干部室组织进行考察。

  6、确定人选。干部室根据遴选人员的综合得分、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建议人选,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

  7、公示。经市纪委常委会确定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8、调任。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试用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干部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市纪委干部室设立监督电话(8198815),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联系人:白鹏军  电话:2126461  传真:2126462

 

       附件: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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