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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电视知识竞赛活动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0 08:51
    一、竞赛内容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

  二、竞赛题型

  个人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三、竞赛规则

  1、每队基础分500分,竞赛分为四个环节进行。

  (1)个人必答题:进行1轮,每题10分,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不扣分。主持人依次向每个参赛队员提问,由答题队员独立完成,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否则不得分。主持人口述完题目宣布“请回答”后开始计时,在40秒内回答完毕有效,超时不得分。

  (2)集体必答题:进行3轮,每题20分,回答正确加20分,答错不扣分。每队抽选1题,选择一名队员进行主答,本队其他队员可在答题时间内补充或更正。主持人口述完题目宣布“请回答”后开始计时,答题时间为50秒,超时不得分。

  (3)抢答题:进行2轮,每题10分,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扣10分。主持人口述完题目,宣布“开始”后,参赛队员方可摁抢答器,提前摁抢答器扣10分。主持人宣布“请回答”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50秒,超时不得分。答题时间内其他队员可以补充或更正,按最后1名队员的回答评判。

  (4)风险题:进行1轮,设10分、20分、30分题。各队可选不同分值,任由一名选手主答,其他选手可补充。答题时间分别为60、90、120秒,回答正确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超时不得分。

  2、四个环节答题结束,如遇得分相同,则由相同分值的队加一道抢答题决出名次。

  3、选手答题要用普通话,答完后应说“回答完毕”,视为有效,若已说“回答完毕”,则后面重复或补充内容无效。

  4、主持人不能确定回答正确与否时,请仲裁组裁定。

  5、竞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场公布分值及名次。其它未尽事宜,由竞赛活动小组办公室解释。

  四、竞赛办法

  1、各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3人(必须有2名科级干部)。

  2、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共6支。市级部门代表队由市直机关工委筛选后,将前三名报市纪委参加决赛;各县(市、区)代表队由市纪委筛选出前三名参加决赛。

  3、决赛的台号由各代表队的领队在比赛前20分钟通过抽签决定。

  五、奖项设定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6个,组织奖8个。

  六、竞赛要求

  1、各参赛队提前30分钟进入赛场作好准备,领队签到。

  2、参赛队员不得携带手机、MP4等下载、查询设备以及与比赛有关的任何资料。

  3、参赛队员要着装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让,遵守规则。对裁定有异议的,必须通过领队向仲裁组反映,不得在场内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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