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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渭南市“树新风 扬正气”反腐倡廉文艺巡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5 10:14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文体广电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市组织举办“树新风 扬正气”反腐倡廉文艺巡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2014年11月20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文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使党员干部在寓教于乐和潜移默化中接受勤廉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渭南市纪委、渭南市监察局 、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渭南人民广播电台

  协办: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文化广电局

  四、活动安排

  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节目编排报送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文化广电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创作编排节目,推选优秀节目3个(至少有两个语言类节目),制作视频光盘,并于10月25号之前上报市纪委宣教研究室。

  (二)节目审核阶段(10月26日—10月31):渭南人民广播电台牵头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各县(市、区)所报节目视频进行统一审核,初步确定12个节目参加本次巡演活动。

  (三)节目实地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对入选节目逐一验收,并确定最终参加演出的节目。

  (四)节目彩排阶段(11月7日至11月9日):参加演出的所有节目在渭南进行集中彩排(渭南人民广播电台负责演职人员召集协调及彩排事宜)。

  (五)文艺节目巡演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赴各县(市、区)进行演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作品内容

  上报的节目,必须是2011年以来创作的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文艺作品,题材以歌舞、小品、诗朗诵、情景剧,戏曲小唱等形式为主。作品要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弘扬正气、鞭挞腐败,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震撼灵魂,发人深思,格调高雅,催人奋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渭南特色。

  单个节目时长,限定在8至12分钟之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各个阶段任务落实。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有关部门和文化人员参与创作活动,共同协作,积极创作优秀节目。

  (三)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县(市、区)文艺节目创作中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贴近生活、灵活形式,确保文艺节目创作和演出活动体现反腐倡廉社会效果。

  市纪委联系人:郭武超、殷晓武

  联系电话:18009130199,15129810013

  渭南人民广播电台联系人:杜文俊

  联系电话:18691322333

 

                                     中共渭南市纪委

                                     渭南市监察局

                                     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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