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保障干部职工逢年过节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相关问题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侯雪静
年关将至,年味已浓,“福利”成了热词。如何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待遇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春节福利到底该不该发?如何发?怎么发?就保障干部职工逢年过节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相关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侯雪静,她就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记者:您好!今年春节还能发福利吗?福利发放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侯雪静:最近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工会都在向市总工会咨询这个问题,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春节期间应当为职工发放正常的福利,必须有,而且有政策依据。年末年初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7月、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中都明确要求“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根据中省文件精神,1月27日,省总工会经省纪委审批同意下发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陕工发〔2015〕1号),给予明确答复,市总工会已于1月30日转发了该文件,请各级工会遵照执行。
记者:职工正常福利包括哪些?具体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侯雪静:根据陕工发〔2015〕1号文件,明确了慰问、补助、奖励的项目、实施标准和工作要求。
具体政策是: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慰问;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职工文体活动经费、职工教育方面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等。
慰问、补助、奖励具体标准有五项,具体为:
1.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发放标准
根据《补充通知》,"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2.会员生日慰问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慰问品费用不超过200元。
3.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
会员个人因病或家庭遭遇灾害等原因,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看望慰问时,根据困难程度,可给予300元至1000救助;特别重大困难,工会可争取单位行政给予更多救助。
4.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的支出
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电影观摩券发放应签收到位。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一年不超过两次,并应严格控制在省内,做到当日往返。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5.职工文体活动费用的开支及职工教育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大型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确需购买服装的,人均不得超过500元。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及其它员工,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给予补助。
基层工会组织对职工教育(包括业务培训、在职自学、知识竞赛、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中的优秀学员、优秀职工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奖励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记者: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精神?各单位在具体的福利发放中要哪些注意事项?
侯雪静:各级工会应该根据陕工发〔2015〕1号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慰问、补助、奖励标准,提出具体工作方案,须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同级党政同意,报上级工会备案,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超越规定标准。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精准的原则,在组织慰问,落实补助、奖励时,必须审批手续应齐全,签收规范到位,经得起纪检、审计机关和财务、经审部门检查审核,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标准,明确范围,严格纪律。一要符合中、省、市纪委反腐倡廉相关规定;二要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勤俭过节"的纪律要求,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三要根据本级工会经费财力实际,遵循合理、适度原则,做到切实可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切实执行全总提出的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严禁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将保障干部职工逢年过节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这一实事做细、做好,让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守纪、舒心、快乐的新春佳节。(渭南新闻网 记者 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