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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4 17: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领导抓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踏实的作风、最务实的措施抓好整改。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双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蔚文新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夯实责任抓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一部署、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制定印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完善机制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和程序,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5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从思想、责任、作风等方面,查找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逐人进行自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共识。通过整改,全局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党员干部精神为之一振,担当作为氛围日趋浓厚。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党组班子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作为就业扶贫主责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6至2018年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全市就业扶贫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以及中省市有关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将就业扶贫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就业扶贫工作,吃透政策、精准施策、狠抓落实。二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界定党组议事范围。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今后凡涉及贯彻落实有关人社民生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人社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三是高度重视就业扶贫,把就业扶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定期汇集就业扶贫领域最新进展,及时听取汇报,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局党组会全年研究就业扶贫不少于6次。

(2)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还不严格,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的问题。如“智慧人社一期”项目资金236万元未经党组会研究。

一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二是严格执行省市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要求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集中采购。三是为推进“信息化人社”向“互联网+人社”升级,局党组于2016年12月2日对“智慧人社一期”进行专题研究,并先后多次会议讨论建设方案,通过财政局市级单位集中采购中标,中标金额236.9万元,过程规范严谨。因考虑到公开招标,按照合同执行即可,加之项目进度较快,这一部分资金拨付未提交党组会研究。下一步,将对涉及人事调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制度和有关程序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就“智慧人社一期”项目资金236万元使用情况在党组会上重新讨论、说明。

(3)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致使机关及局属单位发生财务报销还不规范,涉嫌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不等不拖,于2019年11月5日邀请注册会计师对局系统财会人员进行了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对2019年凭证及附件重新进行梳理、完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财务报销不规范现象。三是局属单位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已按规定停发临聘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及交通补贴,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额追回,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2.关于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及政策法规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4)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不够扎实,未制定相关整改方案,主要领导对省委印发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只作了圈阅,部分巡视整改文件未传阅班子成员。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研判就业扶贫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二是对标省委印发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出台我市整改方案,建立市级牵头、县际交叉的就业扶贫专项工作检查机制,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县,加大督查力度,摸清底数,开展就业扶贫“六个一”专项行动,已实现贫困劳动力“不留一户,不留一人”全部清零。三是局党组对班子成员的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要求批阅重要文件要有批办意见,并加强对科室办理工作的督导。

(5)机构改革仍未完全到位。局属事业单位23个科级领导职数没有配备,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中心等部分局属单位印章仍未更换。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设置及空缺岗位,对局机关及8个下属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和实配情况逐一梳理汇总,按照《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职务晋升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组织部批准后,推荐晋升一级调研员1名,推荐交流提拔副处级干部1名,推荐提拔到局下属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2名,提拔了5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正科级领导岗位,对符合规定的1名正科级干部轮岗,为3个局属事业单位配备副主任5名,7名局属单位科级干部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人事手续均已完备。对5个局属单位的12个科长、2个副科长空缺岗位进行了补配。二是由财务科负责督促原职介中心将财务账户销户,已完成。三是已将原人才中心、职介中心印章退还市政府办,所有局属单位,由党政办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申请更换印章并启用,5月初已全部更换完毕。

(6)失业保险金发放存在漏洞。失业保险经办处信息比对工作不认真,2018年为83名已缴纳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77余万元,目前还有20万元未追回。

一是2020年1月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信息分解下发到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要求明确工作分工和追回时限。除过7人领取的7.69万元失业金符合相关政策外,其余69.46万元已按政策全部追回。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到把握政策准确,执行政策严格。三是前移失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防控关口,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及时发现、反馈经办系统中出现的漏点、堵点并予以纠正,目前,系统已实现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数据的共享及比对功能。

(7)涉嫌违反《招投标法》,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下一步,在招聘考试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严格履行报备程序。

3.关于党的思想领域建设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8)中心组学习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2017年的年度学习安排制定不及时,正文与附件的学习内容不符;个别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敷衍应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并根据人社业务适时增加学习内容;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二是严格考勤纪律,规范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局党组书记对理论学习不重视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并要求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少,对全市人社系统应对网络舆情指导培训少,对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引起的网络舆情预判研究少。

一是结合当前意识形态的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完善市人社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是领导班子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引起的网络舆情预判,并提出相应措施,组织开展线上网络舆情知识专题培训,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述廉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价依据。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10)科级干部职位轮换制度执行不到位。在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中,修订了多项职位轮换相关制度,要求市级各部门规范轮岗工作,但机关和局属单位仍有22名科级干部未按规定轮岗。

结合对“机构改革仍未完全到位,局属事业单位23个科级领导职数没有配备”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及职务职级晋升工作,通盘推进人事工作,在空缺岗位补配过程中对符合轮岗条件人员逐步完成轮岗。

(11)存在人编分离现象。局机关借调下属单位干部19名,7名局属单位负责人编制仍在局机关。

是梳理了局系统编制交叉情况统计表,结合科级领导配备和职级晋升工作,对10名编制交叉的干部进行理顺,人事编制手续全部办结。二是进一步加强借调人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2020年4月底前对借调人员进行了全面清退,对因工作需要暂时无法回原单位的,为借调人员办理借调手续,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程序和办法。

(12)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在局系统内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核干部请假手续;二是通过推行“智能政务”网上办公平台,强化优化干部请销假管理;三是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1月10日召开专题通报会,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责令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作出检讨。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问题

(13)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所弱化,由1名普通干部负责2个总支、14个支部的党建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支部党建党务工作,专题讨论安排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三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比例,配置了3名专职党务干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4)党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2017年支部换届选举时,8个党支部支委人数为偶数。

一是2018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督导检查我局机关党建工作中发现,第五、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党支部,流动人才总支,流动人才第一、第二党支部,在2017年换届时存在支委成员人数为偶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局机关党委第一时间下发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并于2018年8月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因受疫情影响与人事调整,各支部2020年换届工作正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7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换届改选任务。三是局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属各党支部(总支)的党建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15)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接收时间与会议记录不符,党员大会参加人数与票数不符。

一是各党支部(总支)围绕近年发展党员情况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对记录时间有误差和票数不符的问题,逐一说明情况、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党政办为各支部(总支)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已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规定完善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务工作者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从严规范,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从严把关、从严程序、从严制度,确保党员发展不出问题。

(1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强化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听取联系各支部(总支)党建工作汇报,强化工作指导,对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各党支部(总支)按照基层党建要求设立党小组并按规定开展活动。四是会议记录混乱问题是在2016年初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上,机关党委成立后,进一步规范了支部管理,此类问题再无发生。下一步,要求各支部(总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有专人负责,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精准,记录规范。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7)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局属单位在油料采购和使用上无制度、无记录、无监管,存在漏洞。

一是重新修订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车辆使用上实现了有制度、有记录、有监管,并要求局属相关使用公车单位参照执行。二是完善公务车辆派车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方式、行程里数,申请人、审核人等相关表格要素,从严规范管理。三是做好公务派车和加油登记备案,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监管,杜绝公车管理漏洞。

(18)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违规给临聘人员发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和交通补助。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规定,明确界定津补贴发放范围、标准、项目和管理要求,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加强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有效执行、全面落实。二是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停发临聘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及交通补贴,于2020年1月追回违规发放的目标责任考核奖金1.5万元,于2020年3月追回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1.32万元,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在今后工作中,全体人员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杜绝此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1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2018年,市人社局7名班子成员仅撰写调研报告2篇。

一是制定《局党组调研工作制度》,明确县处级领导干部调研内容、时间、方式等,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身边,以“解剖麻雀”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2019年度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均已报送一份调研报告,并确定了2020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调研成果交流会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服务举措。

(三)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仍需强化的问题

(20)党组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较少,未完成一年至少2次的“规定动作”;存在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现象,由纪检组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及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要求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1)纪检组没有结合人社系统行业特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主动深入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查找问题线索不够,问题线索主要依赖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

纪检组督促党组结合人社系统行业特点,按照审批类、招聘类、收支类、证书类、日常工作类等,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先后排查出75项风险点,并逐一明确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领导,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22)内部审计制度未落实。市人社局有独立核算下属单位9个,但未按规定配备内审人员,内审工作未开展。

一是2020年3月召开党组会,成立局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内部审计人员和办公设备,坚持定期进行内部审查。二是制定了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审机关职责、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2020年5月,局党组统一安排,对局属3家独立核算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

(23)存在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现象。如2017年,合计416万元的免学费补助、助学金、政府特殊津贴未按规定及时拨付。

一是2017年秋季渭南市轨道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免学费补助、助学金共390万元,2017年12月底市财政局将此笔资金做为权责发生制资金,即用款单位将收入记入2017年,同时记入财政应返还额度,2018年2月初将此笔款项拨入。2018年6月初,接到该校免学费助学金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逐人核查确认,当月15日已拨付到位。二是政府特殊津贴由省人社厅拨至我局,每半年拨付上期津贴,我局按年度发放,2017年政府特殊津贴已于2018年2月12日发放到位。三是局党组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对资金规模、种类、分配原则、拨付时间、使用效果要全面掌握;加强沟通衔接,优化业务程序,加快资金拨付,提升使用效率。

(24)部分局属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现象。如2017年,小贷中心超预算列支车辆运行费6986元,人才交流中心无预算列支会议费11307元。

一是2019年8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已经任命,10月份变更了法人证书,财务账户已完成合并,成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二是2017年小贷中心共受理考察放贷448户,并要对逾期贷款户逐户反复催收,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市财政每年给每辆车核拨费用为20000元,小贷中心当年运行费26986元,超支了6986元,2019年3月进行了事业单位车改,收缴了公务用车,不再出现车辆运行费超支现象。下一步,增强预算约束、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坚决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举办的所有招聘会和重大活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先预算、后审批、再列支,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问题。

(25)固定资产未实行条码管理,未定期对账务进行清查,已报损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核销。

组织开展固定资产自查清查工作,2020年3月16日与陕西为尔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我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核实、条码管理业务约定书,5月底前完成了资产盘点、条码化管理相关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2020年5月对已报损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并调整相关账务,达到账实相符。

(26)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会计凭证附件不全,工会经费收支不够规范,收取的工会会费直接冲销经费支出。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局《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规范报销行为,强化报销审核及资金管理,确保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会计科目,计提了2019年工会经费,加强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确保各项财政资金核算准确无误。

3.关于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27)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浮于面上,未能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意识,违规违纪问题仍未完全杜绝。

一是结合人社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尤其对就业扶贫资金、社保基金、职称评审、招录人才、工伤鉴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承担人社重点工作的科室,梳理廉政风险点,逐一明确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领导,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二是春节前局系统领导干部和同志均签订了节假日杜绝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考察对象“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测评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出具的廉政鉴定、任前廉政考试结果等作为是否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四是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的重要措施。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努力,我们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措施还需长期坚持,一些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不放抓整改。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斗争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机制不变、人员不撤、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对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每个问题都见底、每项整改都见效,实打实地交出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二)加强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抓整改。局党组将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督办。坚持把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建立运用一批管用实用、简便易行的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

(三)加大督办力度,重结合抓整改。坚持以上率下、真改实改,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密结合,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中省巡视整改紧密结合,与市委“晒比拼超”、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激励担当作为活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紧密结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不添乱,努力推动各项人社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2363111;邮政信箱:714000,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wnldbz115@163.com。

中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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