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整改工作在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月19日召开党组会,按照“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为具体29项小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29条。明确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各部门,都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强化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公开”抓整改,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让市公积金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多次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专题整改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期间,各分管领导多次主持专题整改会议,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对照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督促检查各有关科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五)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公积金业务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市公积金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党组理论学习方式单一,多以集中学习、传达文件为主,研讨交流、专题辅导较少,近三年中心组理论学习43次,研讨交流、专题辅导8次。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制定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二〇二〇年学习计划》,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在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开展专题研讨工作会;三是紧密联系住房公积金当前工作实际,学用结合,班子成员为所联系支部进行专题辅导,以学习促工作,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2)对机关理论学习重视还不够,业务和理论结合还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五学习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制定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学习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规范纳入学习计划,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三是对市公积金中心干部职工进行不定期抽查与测试,加强理论学习的督查,各科室(管理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四是严格按照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邀请专家专题授课辅导,利用周五例会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谈心得、谈体会,以理论学习促业务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还不到位”的问题
(3)党组能够及时学习传达上级部署要求,但执行中还存在偏差。如对中省公积金贷款政策理解执行还不到位,2015年底公积金贷款17.14亿元,个贷率33.2%,受到上级部门通报。
整改情况:截止本次巡察期间,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发放贷款75.80亿元,贷款余额54.04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215.10%。个贷率76%,较2015年底增长43个百分点,业务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4)部分单位住房公积金未按月缴存,如渭南市就业培训中心等单位一年或者半年缴存一次。
整改情况:2020年6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至各缴存单位,其中明确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特别强调了“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政策规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经整改牵头科室公积金管理科、稽查科会同各县(市、区)管理部,对辖区各缴存单位进行了逐一联络走访,从7月份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实现按月缴存。
(5)贯彻落实年休假制度不到位,多数干部多年未休过年休假。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同时加强年休假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年休假标准,保证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
(6)干部遗属补助金实发金额少,未达到标准。
整改情况:及时学习了中、省、市关于干部遗属补助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了干部遗属补助政策。
(7)在业务办理上还存在部分缴存职工基础信息不准确、超法定年龄缴存、一人多户。
整改情况:通过系统数据库核查,主要集中在以前年度已破产停缴企业中,有的已停缴5年以上甚至达10年之久,形成了事实上的睡眠户。相应管理部对已联系上的职工已做了销户处理,对确实无法联系上的缴存人,按照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并生成电子数据档案,以备后续的提取核查和财务调整处理,确保该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8)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如未制定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和实施细则,没有建立网评员队伍,特别是针对市公积金中心年轻人多、临聘人员多,思想活跃等特点,对干部职工在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上的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教育引导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三是建立了网评员队伍,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在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上的网络舆情积极进行教育引导。
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9)有的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如在渭南电视台进行政策宣传的项目支出未召开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内容及要求,2019年12月18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渭南电视台“东秦百姓”栏目政策宣传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研究讨论,得到一致同意。另对“环境热线”广播时段、元旦工会福利和迎新年越野赛等重大事宜进行了集体讨论并形成决议,此类问题已整改到位。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缺乏辣味,红脸出汗不够。
整改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要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只讲问题不讲成绩,直面问题,一针见血,开门见山,见人见事。
(11)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少,党员民主评议缺少互评环节。
整改情况:制定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按要求,积极参加党员互评。进一步明确了市公积金中心党建工作重点及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定期在联系支部讲党课,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总结会,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扎实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机构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1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成立,2016年换届组成第二届委员会,截至目前,仍未调整委员会组织机构,影响委员会议事决策和监督职责的履行。
整改情况: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2020年8月7日,我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换届暨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单纯,干部流动慢、晋升渠道窄,干部队伍缺乏活力。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三项机制”,不断优化干部结构,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部,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激情;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为干部“充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丰富了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让培训对象通过培训,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业务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
(14)“三项机制”运用不够到位,在干部选拔使用过程中,干部配备老中青梯次的结构还不明显,在“能下”机制运用方面做的还不到位,近三年运用“三项机制”免职或辞退的典型案例只有1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二是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三是加强了对“三项机制”负面典型案例的挖掘,增强了负面典型案例的警示力和约束力。
(15)干部交流轮岗落实不到位,机关有4名科长分别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没有进行轮岗。
整改情况:修订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轮岗办法》,对符合轮岗条件的4名干部,其中3人进行了轮岗,1人因年龄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原因,等待自然消化。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16)党建工作水平不均衡、标准化程度不高,二、三支部所属党员分散在各县管理部,地域分散、距离远,支部活动难开展,党建工作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积金中心总支办指导各支部认真落实中心《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督促支部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三是总支办定期对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要求各支部书记年底向总支书记进行党建述职。
(1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存在补记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市公积金中心总支办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督促指导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本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表,并按计划落实;年初更换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18)党员教育管理有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存在以工作安排、业务学习代替组织生活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省市和机关工委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班子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已将党建工作纳入2020年度目标任务书,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
8.关于“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9)调查研究不深入,部分班子成员到县(市、区)管理部调研的多,深入公积金缴存单位少,针对住房公积金少交、漏交、不及时交、不按标准交,私营企业及个人缴存业务数量少、比例低等问题深入调研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调研任务、调研人员和要求,确保将调研工作落实落细,真正解决职工的诉求。截止当前,市公积金中心4名党组成员均已按照计划,完成了调研任务,形成了调研报告,协调解决了相关问题。
(20)文山会海根治不彻底,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近三年来,平均年发文100余份,精简文件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了文件办理,重点压减周知性、业务性文件数量;严把程序关、质量关,规范各类文件起草、下发程序,确保发文质量,凡可通过微信、QQ等网上办公平台办理的事项,不印发文件;日常安排的工作事项,不以“红头”文件印发,着重压减了一般性文件数量。
(21)在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差距,文明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存在个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超时限、资料录入不完整、缺失等现象。
整改情况:要求文明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上墙。认真落实贷款考核办法,对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管理部负责人,由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3月13日,已完成了各县(市、区)2019年度贷款业务考核工作。
(22)贷款清收还不彻底,全市11.9万元的逾期贷款未收回。
整改情况:市公积金中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催收。截止目前,涉及逾期贷款的16户职工,经催收,已有10户结清了逾期贷款,共计收回逾期贷款50244.9元。其余6户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判决1户,冻结账户1户,4户正在诉讼。
(三)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23)内控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建立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但制度内容较为粗放,仅体现为对支出管理、现金及银行管理,缺失预算管理、收入管理、采购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成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并细化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制度》《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制度》《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财务行为和各类经费支出。
(24)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抽查发现,华州区管理部报销会议费时只附会议通知,未见其他相关资料。同时还存在报销金额和所附票据金额不一致,外出培训全程报销差旅费等。
整改情况:市公积金中心要求华州区管理部完善报销资料,同时全面排查了不符合报销规定要求的问题。向各县(市、区)管理部转发了中、省、市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报账时限等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彻底纠正了报销金额与所附票据金额不一致的问题。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10.关于“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高,资金未发挥最大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额存入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之规定,至2018年底累计提取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3.1亿元未划转至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结合其他设区城市公积金中心和渭南中心资金及业务实际,该笔资金已参与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营当中,发挥了资金最大效益。
经8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逐步达到和我市贷款预期、贷款规模与贷款余额相适应的风险准备金规模,达到风险可控、与全省风险准备金率相适应的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2933099;邮政信箱:714000,渭南市临渭区三贤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422室;电子邮箱:gjjrenmike@163.com。
中共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