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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西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15: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夯实整改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一部署、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三)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和程序,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5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从思想、责任、作风等方面,查找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努力方向。通过整改,全局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党员干部精神为之一振,担当作为氛围日趋浓厚。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研讨交流少。

整改情况: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内容,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了2021年春训学习教育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贯彻、“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等工作,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专家教授讲授党史知识4次,组织专题研讨5次。

(2)理论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8月组织中心组学习17次,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16次,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3)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班子成员积极对各项重点工作献言献策,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实施意见和“三年实施方案”中去,提高学习成效,推动中心工作。

2.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还不大,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制定了“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渭南”实施意见、三年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目前正积极组织实施。二是制定了《渭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细则》,联合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了考核,用考核推进工作、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请市政府召开10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会议,协调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露天禁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等重点工作。秋冬季期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天。四是持续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强化举措,加大燃煤整治、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扬尘管控专项治理,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建立研判机制,加强联防联控,空气质量持续提升,中心城区1-7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9,同比下降4.1%;优良天数133天,同比减少6天;PM2.5浓度45μg/m3,同比下降13.5%。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召开推进会,形成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十二个县市区均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建立污水治理运维长效管理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措施,加强监管,争取2021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发挥作用,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以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分解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

(2)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力度不大,部门之间开展联合执法不经常,打击整治“五乱”行为手段还不硬。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开展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联合执法检查,明确执法检查时段、目标、方式和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并于3月16日至19日进行了抽查检查。三是开展联合检查,3月16日至4月10日,组织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以“五乱”问题为重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华阴市遗留的20个“乱排乱放”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四是积极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检查办法(试行)》。督促指导相关分局扎实开展“乱排乱放”自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秦岭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实行市局季度巡查,分局每月检查制度。先后两次调度整改情况,推进问题整改。督促涉及四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履职,组织辖区各部门于二季度分别开展秦岭联合执法检查,并按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要求进行考核评分。五是印发了《关于调度秦岭联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函》,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度督促;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备案情况、常态化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中省反馈的秦岭突出问题进行多次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常态化执法自查,持续巩固了“五乱”整治成效,保持了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震慑态势。

(3)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窗口职能职责,梳理审批事项,逐步把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审批窗口。二是加大“放管服”改革,服务项目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服务项目建设突破年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办理市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加大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已全部办结。三是督促没有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的分局尽快设立。目前13个分局全部在当地政务大厅设立了窗口。四是健全审批窗口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领导进大厅”制度,局领导班子轮流每月到大厅坐班两天,面对面服务群众。

(4)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机构机制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结合机构改革,在市支队设立了法制稽查科,“双随机”、移动执法全面推广。二是增强环保法制观念,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培训5批次,培训干部500余人次。三是统一执法文书及卷宗,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组织修订了环保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并转发城三区和各执法科室。四是严格行政处罚审核程序,对城三区和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文书格式书写、运用法律和处罚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集体研究行政处罚案件7件,1-7月全系统实施行政处罚209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3.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教育。结合春训学习教育,组织进行为期一周的纪律规矩教育,各党委委员到党建工作联系点党支部讲党课6次;利用党委会、支部学习会组织学习党的纪律规矩,进行“四个意识”“党史知识”等测试,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二是通过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等工作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党委会认真学习传达全市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三是坚持从严执纪。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畅通反映渠道,接受群众及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是组织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党史100题》和《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纪律教育公开课》系列视频课程等为主要学习内容进行自学;观看了《警钟长鸣》《永葆政治本色》等警示教育片,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史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局党委书记、局长向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做了题为《学党史 讲规矩 守纪律》专题党课,各领导向包联支部党员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党员干部观看剧场党课《走进“张富清1948”》等。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分管领导、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分管领导抓党建、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内容,夯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与分级审核。强化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今年1-7月,共处理网络舆情21件,已全部回复完毕。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党委书记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形势教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三卷《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制定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及全年重点环境宣教活动方案》,各支部多种形式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5.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此次巡察发现问题与上一轮巡察未彻底完成的问题归并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清单台账。目前,“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基层党建汇报”等长效机制已得到落实,整改工作有序进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委研究部署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今年1-8月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与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写实记录本”,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一岗双责”。二是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性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定期安排部署、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基层工作。

(3)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汇报制度,党委会共同分析存在问题。二是组织对县市区分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党委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夯实基层责任。三是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局领导亲自带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关于“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够严实”的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两次警示教育会,县处级领导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在五一节前,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围绕十八大以来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谈话提醒、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做表率。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部署要求,在全系统内开展“清风寄家书·寻找传家宝”主题征文活动,并选送优秀作品上报市纪委监委。

(2)“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2020年度全系统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组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紧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重点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建立风险清单,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落实政府采购法规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督促下属单位积极参加采购业务培训,要求各分局、单位对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梳理,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完善采购管理内部审批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等大额支出采购的风险点防控,细化政府采购内控流程。

(2)财务审批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开展了财务大检查活动,对财务审批流程进行了完善,并制定财务报销流程图,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3)工会经费收支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工会收支,不再用工会经费列支机关食堂就餐补助。二是对市环境监察支队102万元财务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党群办、后勤中心、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通知》精神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相关制度规定;局党委委员对照标准带头开展自查并形成个人自查报告,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排查整改。二是开展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印发《关于“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节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三是抓好“三公经费”管理。对2021年度系统、局机关及各分局、下属单位的预算报表全部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关于“作风建设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环境信访问题大排查。对2018年以来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关注重复投诉问题21件,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年共接到12345转来投诉案件78件,已全部办结完毕。二是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载体,举办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树立强监管、优服务、广普法的新理念,从7月22日开始分三批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新《行政处罚法》培训,邀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出台《渭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方式、途径、奖励等内容,《办法》的实施对推动和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四是高效处理督察转办信访问题。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第一时间转交,限时调查处理,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督察期间共受理转办信访投诉问题328件,其中已办结318件,责令整改230家,立案处罚21家,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产1家,罚款21.76万元。从全系统抽调33名业务骨干组成10个现场核查组,以各县市区调查处理为“不属实”和重复投诉问题为重点,开展现场核查督办,共核查督办问题310件,其中“属实”255件,“不属实”55件,对3件上报调查为“不属实”问题复核为“属实”。

(2)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按程序进行文件、会议审批,形成科长负责、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把关的三级审核制度,严控发文及会议数量,杜绝“留痕主义”,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今年截至8月26日,共发文850件;所召开会议均为业务培训或党史学习会议,精简会议流程、缩小会议范围。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将省市领导批示文件、“十项重点工作”进展作为重点内容,每周每月进行汇总督办。同时,构建智慧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将达到每个文件全流程掌握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开展“强素质、提能力、抓落地、促发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作风、强效能。

(3)调查研究实效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工作常态,今年1-8月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41次。二是确定班子成员调研课题6个,通过深入调研,全面查找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和方法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对重点联系的县市区分局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和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大气治理、绿色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推动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二是建立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今年1-8月党委会研究党建方面内容20次,听取并评议了基层党支部书记2020年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除主要领导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没有担任下属党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调整了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班子成员经常参加联系党支部党建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加强对联系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不过硬,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创新,强化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培训、执法比武等工作中。二是指导抓好党支部换届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市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党支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强化党性教育。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党史知识应知应会,开展集中学习、专家宣讲、党史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蒲城县永丰烈士陵园、合阳初心公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暨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深入渭华起义纪念馆、壶梯山战斗纪念碑、葛牌镇革命旧址等开展现场党史学习教育,感悟革命创业历程,党员干部思想上得到了洗礼、精神上得到了升华。

2.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选配能力强、素质高的年轻党员进入基层支委会,组织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委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2)“三会一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用好“学习强国”“渭南党建+互联网”云平台等新媒体,不断丰富创新内容和形式,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效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严格组织开展2020年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3)支部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党支部。扎实开展“对标规范、晋级争星”活动,巩固深化“灯下黑”问题治理成效,认真落实“四单六制”,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切实抓好党建“留心护根”工程,积极协助包联和驻地社区抓好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工作,通过设岗定责、创建党员先锋岗、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创先争优。

(4)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认真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强化对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先后举办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培训班、环境监测业务培训会、固废法业务指导培训会、辐射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网络培训等;组织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培训会、市级干部网络调训、省级网络选学、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为各县市区解读《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为推进绿色发展打下思想基础。

(2)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备案审批制度,今年1-8月提拔使用干部14人,转任5人,调任4人。针对7名科级干部任职缺少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批复问题,目前调任手续已审批3名,其余4名同志调任手续仍在办理中。

(3)编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系统存在40名科级干部的编制没有随工作岗位变动进行调整问题,积极和市委编办进行了对接,将分批次进行规范调整。目前,已完成部分科级干部编制的调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不放抓整改。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斗争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机制不变、人员不撤、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对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每个问题都见底、每项整改都见效,实打实地交出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二)加强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抓整改。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督办。坚持把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建立运用一批管用实用、简便易行的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

(三)加大督办力度,重结合抓整改。坚持以上率下、真改实改,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紧密结合,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紧密结合,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年度目标任务等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助推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2158362,传真:0913-2158361;邮政信箱:渭南市朝阳大街48号,邮政编码:714000;电子邮箱:wnhbsyss@163.com。


中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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