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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09:5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专责,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思想认识,扎实安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监督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由6个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问题线索搜集、查处等工作,先后印发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关于落实省纪委座谈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5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移送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同全面从严治党、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强化线索收集,优先快速办理。构建 “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镇(街道)制度,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按照划片负责、联系督导的工作要求,深入联系镇(街道)、村(社区),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和农户面对面交流,听取对涉黑涉恶问题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深入6个镇(街道)开展督查调研13次。召集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各镇(办)等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月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哨”及“探头”作用,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纳巡察工作重点,着力发现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已完成1个街道和1个镇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强化查处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县相关扫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担好职责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让违纪违法者受到严惩。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潼关县纪委监委 焦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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