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大荔县纪委监委不断出新招、实招、硬招,把扫黑除恶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让“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除恶”与“拍蝇”齐头并进,四措并举深入推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5条,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纪委监委常委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办公室,规范问题线索的移送和处置,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项档案。制订下发《大荔县纪委监察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大荔县“拍蝇惩腐”十项重点》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发挥媒体网站、大荔纪检监察微信群、同州清风网等,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发挥媒体网络、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见人见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整治基层“微腐败”和“拍蝇惩腐”十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对插手项目工程、破坏经营秩序、非法倒卖土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紧盯村“两委”、镇(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沟通、协调、会商、移送、衔接机制,进一步推进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化,形成打“伞”破“网”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拍蝇惩腐”的整体性、协同性。
下一步,大荔县纪委监委将切实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坚持铁腕执纪,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严防执法犯法,严防“灯下黑”,着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荔县纪委监委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