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中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23件,立案208件,处理3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1人,组织处理15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对9个党组织进行问责,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4份。查处的303人中,认定为‘保护伞’的33人。”数据的背后,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腐打“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大连市纪委监委以上率下,成立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牵头,扫黑办、政法各部门和重要行业监管部门等参加的查办组,负责惩腐打“伞”的统筹协调、线索排查、审查调查、案件会商、同步办案等工作。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监委委员分别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包案,统筹协调调度,逐案审核把关。每周召开一次案件调度会,听取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各承办部门加大办案力度。由审理室牵头,会同党风政风监督、案管和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召开专案协调会,对重点线索和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按照重点线索、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至少每周一次,一般线索和一般涉恶团伙案件至少每月一次的频度,定期对案件进展综合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制定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工作配套文件,与政法机关形成5项工作落实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合力推动、同向发力、纪法贯通。推广“一条主线、四条支线、三类问题”工作法,即:深入研究黑恶势力做大成势过程成因一条主线,沿着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和其他组织等四个方面排查问题线索,聚焦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个问题,指导深挖彻查。在重点线索上,提前主动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各个环节,调卷进行线索研判。在案件查处上,做到重点案件提级办、复杂案件协同办、强化对下督查办等方法。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信访、案管、审理、案件等部门配合,做到统一归口移送、统一分析研判、统一台账管理,达到线索高效处置的工作闭环。
专项斗争以来,先后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明鹏为涉恶人员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问题,对荆义章涉黑案中多名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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