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12月4日,韩城市纪委对10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1、芝阳镇圪崂村村委会主任、原党支部书记王安运贪污低保资金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芝川镇瓦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民贤诈骗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3、芝川镇南周村党支部书记吴俊学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板桥镇前锋村党支部书记焦培生违反财经纪律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嵬东镇徐村原党支部书记同增旺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市纪委已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桑树坪镇杨岭村原杨岭组组长杨清波盗窃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7、西庄镇陈家圪崂村党支部书记杨庚权、村委会主任王养明、村会计高建学私分公路建设款。此问题市纪委已立案调查。
8、芝阳镇北寿寺村党支部书记段东振违规办理低保。此问题已由芝阳镇纪委立案调查。
9、龙门镇林皋村一组组长薛克勤虚报“北林工程”补偿面积。此问题已由龙门镇纪委立案调查。
10、龙亭镇城南村党支部书记徐增光违反财经纪律。此问题已由龙亭镇纪委立案调查。
通报要求,全市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村级事务管理,组织开展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党纪党规和法治意识教育,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资金兑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完善村财镇管、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纠正处理违规问题,有效防范村干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韩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