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查处的6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韦庄镇市容管理所所长习红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习红旗对群众多次投诉的韦庄镇垃圾场存在燃烧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疏于管理,履职不到位,导致韦庄镇垃圾处理厂垃圾持续反复燃烧,污染环境。2020年6月,习红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冯原镇牙曲村党支部委员申竹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5月,申竹叶在负责牙曲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腾退工作中,没有做好监管工作,导致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某旧宅腾退不到位,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申竹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庄头镇柏门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新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杨新启在任庄头镇原城墙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县联通公司租赁该村集体土地建设信号塔的1.4万元租金未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纳入村账,未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在账外支付村级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杨新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王庄镇李家洼村监委会主任伍勤堂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伍勤堂在负责核实验收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过程中,对土地亩数没有进行丈量,导致该村贫困户李某某多享受花椒扶贫产业补助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伍勤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城关街道办北关村三组组长冯全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冯全明在任城关街道办北关村三组组长期间,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本村三组123.5亩荒沟承包给本组村民甄某某,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冯全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庄头镇郑家村低保信息员郑润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郑润海在担任庄头镇郑家村低保信息员期间,未及时将低保户习某某去世的相关资料上报镇民政办,导致其在去世后仍享受低保救济金,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郑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扎实履行岗位职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提升工作质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担当、纪律松弛、作风懈怠等问题一寸不让、从严查处,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澄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