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曹铭玉就近期市纪委监委有关疫情防控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8月中旬以来,渭南市纪委监委聚焦全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牵头开展督查暗访工作,紧盯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卡口点位,从严从细明察暗访,查问题、排隐患,夯责任、督落实。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组建专门调查组,及时跟进查处疫情防控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营造警示震慑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夯实工作责任,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有关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原渭南经开区疫情防控有关问题
8月上旬,原渭南经开区发改局借调人员张某以陪妻子到北京看病为由向原渭南经开区发改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瑞请假5天,未落实疫情防控外出报备要求,并擅自改变行程,乘坐飞机前往西藏,返渭后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直接返回单位正常上下班,多次出入渭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并参加全市8月份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动员会,直至17日核酸检测阳性,造成疫情社会面传播的严重后果。张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原渭南经开区管委会落实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不到位,段宏伟作为时任原渭南经开区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领导,在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工作中不实不细,负有领导责任。郭青山作为原渭南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未能严格把好疫情防控关口,组织排查不细致,对重点人员失管漏查,负有领导责任。陈瑞作为原渭南经开区发改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履行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职工失察失管,负有领导责任。
经研究决定,给予原渭南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段宏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原渭南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郭青山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原渭南经开区发改局主持工作副局长陈瑞政务记过处分。
2.韩城市疫情防控有关问题
10月1日,韩城市芝川镇村民杜某某与其亲属共3人自驾从新疆返韩,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村组报备。10月3日,杜某某一行3人抵达韩城市芝川高速口后,该卡口健康服务点未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3人进行转运管控及单管核酸检测,仅凭村上出具的证明就予以放行。杜某某3人未落实管控要求,在外就餐、会见亲友。10月4日、5日,杜某某及其孙女先后核酸检测阳性被隔离,导致韩城市出现疫情扩散风险。杜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韩城市未能严格落实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镇村摸排、高速卡口查验转运、返韩人员管控以及相关门店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等工作不实不细,相关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责令韩城市作出深刻检查。
韩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宏健,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天宝作为联系西禹高速芝川卡口的韩城市级领导,对高速卡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指导、组织不到位,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二人诫勉谈话处理。由韩城市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记者 张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