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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西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10-17 15:4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查处的1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永民酒后驾驶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永民,2022年3月14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刘永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澄城县庄头镇西夏村党总支委员代聪酒后驾驶问题。庄头镇西夏村党总支委员代聪,2021年7月2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给予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代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澄城县韦庄镇庙西村党员崔张军酒后驾驶问题。韦庄镇庙西村五组党员崔张军,2021年11月17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崔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澄城县寺前镇北酥酪村党员苏新房酒后驾驶问题。寺前镇北酥酪村三组党员苏新房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2021年4月5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苏新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澄城县王庄镇刘家洼村党员刘德民酒后驾驶问题。王庄镇刘家洼村十组党员刘德民,2020年10月23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5月,刘德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澄城县庄头镇柏门村党员杨建宏酒后驾驶问题。庄头镇柏门村一组党员杨建宏,2020年6月9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杨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华州区农业农村局职工谷峰军无证醉驾问题。2019年8月18日,谷峰军无证酒后驾驶踏板式二轮摩托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19.88mg/100ml。2019年9月23日,谷峰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2月12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谷峰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8.华州区高塘镇政府干部任凯酒驾问题。2015年5月26日,任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其作出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12日,任凯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任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华州区医保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原干部王琳酒驾问题。2021年6月27日,王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区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6月28日,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王琳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王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华州区赤水镇郭村党支部委员同西朗无证酒驾问题。2019年6月14日,同西朗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同西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华州区大明镇兴国村韩凹村党员韩元平酒驾问题。2019年10月14日,韩元平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给予其一千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韩元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渭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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