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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纪委监委通报10起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西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12-12 15:1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作用,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东街村党员雷茂元酒驾问题。2021年8月24日,雷茂元饮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悬挂车辆号码牌的机动车,在合阳县解放南路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8月25日,公安机关给予雷茂元罚款144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24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0日,雷茂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干部雷鑫酒驾问题。2021年8月9日,雷鑫饮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悬挂车辆号码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西新街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8月16日,公安机关给予雷鑫罚款194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36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雷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阳县和家庄镇良石村党员王锋刚酒驾问题。2021年9月16日,王锋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合阳县金水路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9月18日,公安机关给予王锋刚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王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阳县第四初级中学教师王博酒驾问题。2021年10月14日,王博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解放南路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给予王博罚款149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7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8日,王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合阳县孟庄九年制东吴小学教师王万潮酒驾问题。2021年9月13日,王万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合阳县解放南路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9月14日,公安机关给予王万潮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8日,王万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合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干部田泓酒驾问题。2020年9月18日,田泓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凤凰西路与金水路十字被公安机关查处。2020年9月24日公安机关给予田泓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4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7日,田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合阳县城关街道办席家坡党员李万龙酒驾问题。2022年2月27日,李万龙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天合园北口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1日,公安机关给予李万龙罚款10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4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7日,李万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合阳县金峪镇黑镇社区党员席俊明酒驾问题。2022年3月4日,席俊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合阳县合甘路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7日,公安机关给予席俊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1日,席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合阳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干部刘亚周醉驾问题。2021年5月12日,刘亚周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合阳县金水路南段贵宾楼门口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6月27日,合阳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刘亚周犯危险驾驶罪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决定。2022年7月15日,刘亚周受到撤职处分。

10.合阳县城关街道办项村党员周金民醉驾问题。2020年7月3日,周金民醉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并在凤凰北路与他人发生争执,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8月16日,合阳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周金民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9月20日,周金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0起案例反映出该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我要求不严,纪法意识淡薄,没有真正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警,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饮酒问题,做到既查饮酒原因又查参与人员、费用来源等问题,对破纪违法者零容忍,始终保持严管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合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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