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州区文旅局图书馆干部杨亮酒驾问题。2015年6月30日,杨亮在南山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2日,杨亮受到警告处分。
2.华州区住建局乡建股干部梁李盼酒驾问题。2022年4月30日,梁李盼在毓林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2022年5月20日,梁李盼受到警告处分。
3.华州区民政局干部宋永杰酒驾问题。2019年8月15日,宋永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12日,宋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华州区卫健局干部杨文正酒驾问题。2019年9月24日,杨文正在华州区渭华步行街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警大队查获,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2月19日,杨文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华州区杏林镇中心小学教师李智亮酒驾问题。2022年4月4日,李智亮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12日,李智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华州区大明镇赵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伟民酒驾问题。2021年6月15日,张伟民在赤高路竹溪里北200米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2年1月17日,张伟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华州区大明镇薛马村党支部副书记牛刚娃酒驾问题。2021年4月8日,牛刚娃在瓜坡街道瓜坡派出所门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2年4月21日,牛刚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华州区杏林镇李坡村党员仵磊酒驾问题。仵磊身为共产党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2022年5月10日,仵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华州区瓜坡镇南沙村党员安伟民酒驾问题。2017年9月29日,安伟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2年12月5日,安伟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华州区柳枝镇樱桃沟村党员汪海洋酒驾问题。2021年7月23日,汪海洋在饮酒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沿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华州区古郑路1号官邸小区住处。2021年7月26日,汪海洋因危险驾驶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依法立案侦查。2021年12月10日,汪海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