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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08 10:30
内容简介

 

  “打老虎”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对刹风维纪和纯洁党员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书从建党90余年反腐倡廉的历史进程出发,以不同历史时期为划分,精选十个大案要案,包括谢步升案,刘青山、张子善案,胡长清案等。全书摒弃以往单纯剖析案例的写作手法,坚持在深入剖析案情、阐述案件查办经过的同时,更注重以案件为中心,辐射案发背景、影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构成与地位,相关人员的参与以及最高领导人的态度和批示等等。旨在以重大案件为载体,通过对历史细节的展示与分析,显示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与传承,并进而形成具有独特视角的重要史料,对全党起到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


  目 录

 

  谢步升案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反腐第一枪

  ——苏维埃政权清除谢步升案

  一、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二、“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

  三、依法依规惩治腐败的先河

  四、苏区廉政建设逐步完善

  黄克功案

  第二章  毛泽东挥泪斩马谡

  ——延安时期黄克功逼婚杀人案

  一、革命将领逼婚不成举枪杀人

  二、严明法纪下的“挥泪斩马谡”

  三、越是复杂形势下越要从严治党

  肖玉璧案

  第三章  民意盖天:人心向背舞动血色党旗

  ——抗战时期肖玉璧贪污案

  一、毛泽东把“取奶证”让与战士肖玉璧

  二、从红军英雄蜕变为腐败分子的肖玉璧

  三、边区政府依法惩处贪污犯肖玉璧

  四、肖玉璧案的评说

  刘青山、张子善案

  第四章  新中国“反腐第一刀”

  ——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

  一、从革命功臣到腐化堕落分子

  二、反腐风暴下的正义枪声

  三、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再反思

  王仲案

  第五章  中国改革开放腐败第一案

  ——王仲走私腐败案

  一、蚁穴可溃堤,一台电视机把王仲送上贪腐路

  二、县委书记侵吞缉私物资,目无国法

  三、苦心经营“政法之家”

  四、打开窗户,苍蝇也进来了

  五、中央纪委恢复组建,重在打击经济犯罪

  六、查处王仲案的时代意义与现实启示

  胡建学案

  第六章  泰山反腐风暴

  ——胡建学特大腐败窝案

  一、“窝案”——集体 腐败震惊大地

  二、较量——突破异常曲折

  三、“一言堂”——无人监督的胡建学

  四、多面人——胡建学形象扫描

  五、全面推进——转型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

  六、篇尾的话

  湛江走私受贿案

  第七章  权钱交易酿惊天走私大案

  ——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

  一、三团伙疯狂走私扰乱经济

  二、官商 勾结利益一体

  三、走私钻了新旧体制转换的空子

  四、打响大规模阻击走私第一枪

  五、特大经济犯罪案带来深刻反思

  胡长清案

  第八章  五毒俱全副省长走上不归路

  ——胡长清攫色敛财案

  一、见微知著  副省长失踪引发惊天大案

  二、日蚀月蛀  平步青云伴随欲焰炽燃

  三、五毒俱全  贪财恋色终陷腐败泥潭

  四、追本溯源  标本兼治防止腐败滋生蔓延

  五、苍天在上  位高爵显难逃法网恢恢

  韩桂芝案

  第九章  卖官鬻爵者的悲剧人生

  ——韩桂芝案的深刻教训

  一、扑朔迷离的“宝马撞人案”和轰动一时的“马德案”

  二、权钱交易结成贪腐同盟

  三、从干练“女干部”到贪婪霸道“韩老太太”的蜕化轨迹

  四、 “权贵之家”的覆亡

  五、不问苍生问鬼神

  六、沉痛的教训

  李培英案

  第十章  国门“巨蠹”的覆亡

  ——机场大亨李培英受贿案

  一、欲壑难填——“国门巨蠹”张开贪婪大口

  二、玩物丧志——疯狂赌博引来群蛀咸集

  三、瞒天过海——官商 勾结构建灰色资本系

  四、痛定思痛——李培英案彰显新时期国企腐败典型特征

  后记


  引 言

 

  在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政权都难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周期率。尽管导致政权垮台有多种复杂的原因和多种表现形态,但当权者自身腐败当属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有鉴于此,作为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作为本质上与腐败现象水火不容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历史既是一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的历史。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虽然中国共产党还未建立局部或全国的政权,既没有谋取私利的政治权力,也很少有腐败孳生的物质条件,但随着党员队伍的迅速扩大,一些品质不好的人混进党内,容易发生“吞款、揩油的情弊”。为防止党内出现腐化变质现象,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就把“严肃党的纪律”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1926年8月4日又颁布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中国共产党发布的第一个反腐败文件,明确表达了党与腐败的根本对立,敲响了反腐败的第一声洪亮钟声。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苏维埃政权以崭新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新生政权处在白色政权的包围中,处在旧思想、旧风俗和旧势力的侵蚀之中。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在一些中华苏维埃政府内时有出现。为此,1933年12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指出:对苏维埃中的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在此期间,江西瑞金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最终成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被枪决的第一个腐败分子。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同日本帝国主义进行殊死斗争的同时,在极其艰苦的生存条件下,在同国民党腐败政权进行斗争的同时,始终不忘坚决地同自身的腐败现象进行顽强的斗争。陕甘边区政府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抗日民主政府的纲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通过整风等方式加强了党的各项建设,并于1938年8月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三年解放战争期间,不断将抗战时期建立的民主廉洁政权巩固和发展,把艰苦奋斗、廉政勤政、廉洁奉公的延安精神发扬光大,从而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这个时期里,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逼婚未遂而杀人,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原副局长肖玉璧贪污公款,都先后在毛泽东的坚决支持下,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处死刑。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后,为防止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袭和“糖衣炮弹”的进攻,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向全党发出警告:“务必使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新中国刚刚成立,各项事业百废待兴、革命形势依然复杂的形势下,党中央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侵蚀的严肃斗争”。1950年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1951年到1952年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1952年4月18日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在此期间,党中央抓住典型的重大案件,迅速果断地处理,以引起全党警惕和社会震动。刘青山、张子善一案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初被处以极刑的影响最大、级别最高的腐败案件,被称为“新中国反腐第一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阶段,针对反腐败斗争展现出的与以往不同的新形势、新特点,党中央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整治腐败”,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从重点领域和部位专项治理,依靠法制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到从源头上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从中央发出的《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的形成,无不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坚定态度。这一时期,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的王仲案、“泰山反腐风暴”中的胡建学案,“五毒俱全”的高级干部胡长清案”,“玷污国门”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等等,也在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利剑之下被坚决查处,并最终将践踏党纪国法者绳之以法。

  进入新的世纪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胡锦涛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反腐败,建设说法政治,是党共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观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出,不论党面临什么样的环境、承担什么样的任务,不论党自身结构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思想理论有了什么样的发展,都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须臾没有放松对腐败危险的警惕;都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并毫不留情地同自身的腐败现象作斗争;都始终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力量;都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反腐败,着重提高思想觉悟和加强法制建设;都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反腐败方针政策和体制机制;都始终坚持边实践边总结,重视以发展的理论指导反腐败斗争实践。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本书从建党90余年来反腐倡廉的历史出发,对发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重点反腐案件进行了梳理,通过介绍案情、分析背景及其影响,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与信心,对广大党员干部可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并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力量。


  前 言

 

  严厉惩治腐败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标志。在党的每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个历史进程中,我们党都始终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始终与腐败分子作坚决的斗争,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许多大案要案,都对刹风维纪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当时和之后产生过重要影响。梳理回顾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过程,能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力量。贺国强同志指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要切实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典型案例,找出案发规律,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本书就是基于以上背景和认识,形成独特的反腐败景观和视野,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资料。

  以往剖析反腐败案例方面的著作大多局限于当时当地发生的案件,且对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大要案研究较多,对建党以来90多年的反腐败历程却较少涉及。从体例上来看,以往案例和案件分析类的课题较多,写反腐败历史的纯学术性的课题也有,但从鲜活的案件本身切入,去展现宏大的历史背景的课题还很少见到,特别是把1921年建党以来所发生的部分大案要案进行全过程的梳理还没有过。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建党90年来查处的大要案进行梳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建党以来,查处大要案数以千计,如何选择案件、选择哪些案件,这不仅牵涉到是否能够表现出党的反腐败力度,也牵涉到能否表现出反腐倡廉历史脉络的问题。经过反复斟酌、慎重考虑,本书坚持了三个原则,其一是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即所选案件要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其二是具有较好的党纪政纪及法纪效果;其三是案件已办理结束,有定论、有结果。有鉴于此,本书舍弃一些影响更大、更容易被称为“大要案”的案件,而选择了同时期具有较大影响力且能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特点的案件。

  本书摒弃以往单纯剖析案例的写作手法,坚持在写案件的同时写史,通过案件来展示历史,不是纯粹的案例集,不是单纯的成就展,不是就案件说案件的案件分析材料,更不是爆料和猎奇,而是重在展现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同时,杜绝简单复制,重在挖掘史料价值,展示历史的厚重感,为党员干部提供一部感性的反腐倡廉历史资料。一个个案件像一颗颗珍珠,闪现在反腐倡廉的历史天空。本书将零散的点滴的个案和历史资料串联起来,形成博大的历史画面,展现各个历史时期的反腐败成就,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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