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韩辉为渭南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9月22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韩辉为渭南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