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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检院试开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听证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5 05:43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渭南市检察院近期相继尝试性地在白水、华县举办了两次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现场听证会,通过现场听证及座谈,既达到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社会效果,而且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听证会程序奠定了基础。

这次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现场听证会主要有八个程序:一是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事实、证据及可以适用的法律;二是双方当事人发表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有无异议;三是犯罪嫌疑人谈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四是受害人针对犯罪嫌疑人以上态度和表现,发表意见;五是刑事和解的调解人介绍和解情况,并向办案人递交和解协议;六是办案人对递交的书面和解协议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七是听证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发表听证意见;八是案件承办人宣布不起诉决定,说明不起诉理由,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权利。

在白水县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涉嫌盗窃一案中,考虑到嫌疑人有立功表现,积极退回全部财产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辩解这些情形后,报请市检察院召开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现场听证会。会上,嫌疑人赵某谈了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被害人、调解人谈了对此案的看法,听证人员发表了听证意见。最后白水县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赵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渭南记者站 侯仕军 曹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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