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阳光复议”方式来减少群众的疑虑,是近年来我市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支持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在复议过程中,我市通过公开、公正裁决,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实施中,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注重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政策法律宣讲,消除顾虑;经常开展案例讨论,提高业务素质;坚持公正复议,公开裁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对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通报领导,积极服务领导决策。
《行政复议法》实施至今,市政府办理复议案件达271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办理的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200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7件,立案95件,其中市政府收到复议申请34件,占全市复议案件的32%,较2005年办理的42件下降了20%。2007年全市复议申请案件数量达194件,其中市政府办理37件,撤销12件,调解或处理4件。 (渭南日报 王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