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蒲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全额上缴,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为了严格规范抗震救灾款物管理,结合效能监察的工作实际,蒲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抗震救灾物资的管理方案,要求县民政局、红十字协会、慈善协会每天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募捐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要求县民政局、红十字协会、慈善协会等机构对各单位和社会捐赠物资,要做到认真细致的登记和统计,做到帐目清晰、专帐管理、专户存储、专人负责。三是募捐的款物要公开透明。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坐支、挪用、贪污、私分救灾款物,一旦发现将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 官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