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我市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价格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会。在认真听取了我市相关部门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价格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后,省纪委常委、省监督工作小组组长贠军指出,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汇报会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主持,副市长刘宝琴出席会议。
据了解,汶川地震后,我市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紧急调运物资支援灾区。截至6月1日,中省财政下拨救灾资金797万元,全市共接收抗震救灾募捐资金3613.584万元,篷布310件、单衣物7879件、棉衣587件、棉被1121件、大米10000斤、面粉40吨、挂面25吨、牛奶1200箱、方便面2390箱,矿泉水7584件,药品930件、奶粉219箱、口罩8000只。目前,我市已分别向汉中、宝鸡、咸阳灾区各捐赠20万元,下拨各县市区救灾资金720万元,结余捐赠款打入财政救灾专户,药品、食品、饮料等急需物资已送往四川、汉中和宝鸡灾区,其余捐赠的衣被等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在救灾和捐赠物资管理使用中,我市坚持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规范运作,无超范围使用和贪污、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5·12”特大地震灾害后,我市坚持把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相关物资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确保了全市市场价格的稳定。
随着救灾捐赠工作的开展,我市将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筹集更多的资金,储备更多的救灾物资,更好地支援灾区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并将切实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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