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后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回顾过去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讨论修订了《中共渭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郝宗友同志主持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关于2006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的汇报后,郝宗友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协调工作。他指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他要求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职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有效防范腐败行为,为实现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他说,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履行能力,进一步树立反腐败协调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市、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检查指导。
他强调,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一定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案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