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8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加快城镇化进程动员大会,会上,宣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决定》发出之后,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一致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加快渭南发展,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出发,为渭南未来发展方向确立的宏伟奋斗目标,是市委、市政府继今年4月作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定之后事关渭南发展的又一重大决定。那么,这一立足市情、鼓舞民心的决定是怎样形成的呢?
一、《决定》形成的原因和基础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大决策,要求制定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城镇化进程两个决定。出台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首先,因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发达国家和东南沿海的发展经验来看,城市经济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主导力量。加快推进城镇化,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对于聚集生产要素,壮大优势产业,繁荣现代服务业,拉动消费需求,辐射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必须互动发展。工业化是城镇化的经济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空间依托,城镇化落后必然阻碍工业化。加快推进城镇化,使城镇化与工业化互相促进、互动发展,对于促进工业集群化发展,扩张规模,提升竞争力,推动渭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解决城镇建设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我市城镇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城镇功能不够完善,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不明晰,经济规模偏小,管理体制不顺,带动作用不强,迫切需要准确定位,理顺体制,完善政策,加快发展。四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城镇建设高度关注,对改善居住生活环境期望很高。出台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加快城镇化步伐,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将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二、《决定》形成的过程
市委、市政府对《决定》的起草高度重视。4月16日,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参加的起草小组。市委书记梁凤民、市长徐新荣多次听取起草小组的汇报,研究《决定》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相关政策、中心城市定位和管理体制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就《决定》进行了认真讨论,为《决定》的起草、修改和完善指明了方向。
《决定》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4月18日,起草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全市城镇化发展现状、发展目标和布局、加强城乡规划、完善城镇基本功能、建立城镇经济体系、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城镇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11个调研课题,落实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市政协就中心城市管理体制问题,专程赴宝鸡、泸州、佛山、汕头等地考察学习,结合实际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调研成果,为《决定》的起草提供了基础资料和有力支撑。
《决定》的起草充分发扬了民主。起草小组成立后,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收集相关资料,吸收调研成果,全面展开综合分析和研究工作。初稿形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5月14日,市政府专题听取市政协关于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后,就中心城市定位,再次征求了市委各常委的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起草小组逐一认真研究,尽可能予以吸纳。经过两个多月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十易其稿,最终形成这一《决定》。
三、《决定》的构成和内容
《决定》共分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城乡规划工作,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分别就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七部分为城镇住房建设,第八部分为中心城市管理体制,第九部分为投融资机制创新,第十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渭南日报 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