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计划自今年起到2012年,用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解决农村5.8万贫困群众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住房问题,基本消除农村无房户、茅草房和地质灾害区危房,让境内“天下寒士俱欢颜”。
渭南市政府办公室新近向全市转发《渭南市农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这份由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文件称,渭南市农民安居工程由市发改委、民政局、扶贫办共同实施,其中发改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1.7万人,每年3400人;扶贫办负责移民扶贫搬迁2.15万人,每年4300人;民政局负责解决1.95万人,每年3900人。使无房户、危房、地质灾害区、地方病和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实施意见》要求渭南市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量力而行;渠道不乱,各负其责;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等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补助标准,即发改委负责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2300元,并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扶贫办负责实施的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标准为,每搬迁1人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5000元,并按照实际建设内容需要,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民政局负责实施的救灾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2300元。(陕西台记者华林 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