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陈双牛为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东平为市外事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红旗的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冯新民的市外事旅游局局长。
(二)
任命:
高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杨秦安、杨德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张海贵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年9月12日渭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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