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我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五月份,全省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在全市掀起专题学习《工作规划》活动热潮。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党员干部都积极参加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白水县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大会,纪委书记就《工作规划》在会上作了专题辅导;华阴市在电视台、四知网、华阴政府网站等媒体先后开办了学习专栏;市上还组织网评人员在新华网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20余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带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省上举办的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理论研讨班。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普遍提高,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理解更加深刻,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全面把握《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为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近期,我市还将举办市直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工作规划》专题培训。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将中央《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结合渭南实际,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渭南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及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工作规划》中的各项任务逐个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实施细则》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制度和措施。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实施细则》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注重工作创新,制定并修订完善多项反腐倡廉制度,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修订完善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任务一览表》,实行倒扣分制。同时印发了《全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把开展评选先进活动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制定了《渭南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个人自查、征求意见、大会述廉、纪委委员评议的方式,对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首批10名党政主要领导已于7月份进行了述廉,第二批确定的主要领导为“十大民生工程”所涉及部门的“一把手”;三是优化改善投资环境。修订完善了《渭南市投资环境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制定了《关于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办法》以及《关于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加强监督的规定》,充分发挥投资环境在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保障作用;四是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监督管理。制定了《中共渭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中共渭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暂行规定》及《关于执纪与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暂行规定》等,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程序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五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了《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的意见》,采取个人自查、民主评议、组织监督、整改等措施,促进派驻机构负责人勤政廉政,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截止目前,已有11名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述职述廉,第二批10名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将在近期进行。(市纪委警示训诫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