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对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分工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为28 项87条具体内容,逐条对市直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进行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之举,是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郝宗友书记强调,贯彻落实市委《实施细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部门党组 (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落到实处。
会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就贯彻落实市委《实施细则》、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警示训诫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