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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纪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23 07:16
2008年4月,澄城县安里乡东付庄村申请到旧庄基复垦项目,但有群众宁愿旧庄基闲置也不愿交集体统一复垦。该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张进忠逐户做思想工作,说服了群众使复垦顺利进行。“监委会是我们选出来的,我们信任!”老百姓都这样说。

这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实例。为了让监督贯穿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市探索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从2006年9月份开始试点,在总结澄城、大荔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县(市、区)大力推广。他们并非村干部,却可直接查账,监督村级、社级财务管理;他们并非上级官员,却拥有对村务活动中不合理事项的否决权和对不称职村干部的罢免建议权……他们,这些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让监督的触角伸向最基层,让农村的和谐发展更有保障。

村建“纪委”——监督不留“死角”

近年来,村务监督弱化的现象在不少地方日益凸显。解决村级干部监督弱化问题,正是我市创设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初衷,在监督机制上实现创新,把监督职能延伸至最基层——每个行政村。

为了真正把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信任的人选出来,在选举过程中,一般按照村民居住区域分布,每10户推荐1名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直接选举监委会成员。选举过程中,县、乡纪委全程监督、当场计票,得票高者当选为委员,再由委员选出主任。监委会成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受村民代表监督,对违法违纪或不履行职责的委员,经多数村民代表提议,村民代表会有权予以撤换。目前,仅澄城县就选举产生监委会委员961名,其中党员286名,回乡老干部78名,原任村干部310名。由于监委会成员都是直推出来的,能够真正反映民情、代表民声、顺应民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罗家洼乡上马店村党支部书记李建忠积极筹款,举债14万元为村上打了一眼机井,群众却说他捞了许多好处。2007年“两委会”决定硬化村主干道路时,李建忠虽想为群众办实事,但却顾虑重重。村上有了监委会后,既帮助他解除思想顾虑,又给群众作解释工作,双方的误解变成了信任。李建忠又挑起了工作重任,村民也踊跃捐款,很快筹齐到11万元资金,使得工程如期竣工。村民敲锣打鼓庆祝,欣慰地说:“‘三委会’给我们修了一条透明路、放心路、致富路”。

华阴市华西镇华西村2008年年底争取到了市移民局投资25万余元的自来水入户工程。在该项工程实施中,华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参与监督,不但及时阻止了施工者在水管上的加价行为,为群众省了一大笔费用,而且督促工程管理规范合理,保证了今年春节村民用上了干净安全的自来水。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多次到澄城、大荔、华阴等县(市)检查指导,明确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始终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并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让监委会这一好的形式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规范运作——监督不走过场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点到面、稳步推进,制定制度办法,明确职责,确保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不走过场。 

为了让村民监督委员会说话“硬气”,我市赋予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务公开、工程建设、干部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权;对村级事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的审核权;对村务活动和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有疑义的村务活动要求解释的质询权,对村务活动中违纪、违法、违规和不合理事项提出废止建议的否决权;对违纪违规和不称职村干部向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提出罢免的建议权等权力,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华阴市华西镇为了让村民监督委员会发挥更大的作用,除赋予其监督权力外,对监委会成员工资实行乡镇统一制卡发放。“老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我们监委会成员不从村上拿工资,不用看村干部脸色办事,自然说话硬气,监督肯定也得力。”华西村监委会主任石金安说。

我市在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中,按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要求,对村务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督,有效地维护了监督的严肃性,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真正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履职不对立。

澄城县庄头乡柳池村在实施所有工程项目时,监委会全程参与,对施工协议签订进行监督,将项目审批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预决算方案及时向群众公示,让干部群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受到群众的好评。从此,事事有人管、有人问,村干部时常围着群众“转”,群众心气顺了,极大地调动了村民自觉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的热情。

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始创者、担任杨家陇村30年村支书的杨积淼的话说:“监督只要实打实、敢碰硬,就能收到实效,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彰显生机——村务监督讲实效

从澄城2006年9月杨家陇村第一个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到目前在全市推广实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干部高兴,社会反响良好,而且越来越彰显出巨大的生命力。首先,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填补了村民自治组织监督制度缺失的空白,形成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会议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监委会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极大地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其次,创新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制,有利于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解决了监督“马后炮”的问题,变无序监督为规范监督,解决了监督“信天游”的问题;变临时监督为经常监督,解决了监督“一阵风”的问题;变体内监督为体外监督,解决了监督“搔痒痒”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了村级腐败的滋生;第三,密切了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群干群的关系。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设立,使村民以往想说而不敢说、不愿说、不便说的话有了发表的渠道,而且解决了烦心事,心平了、气顺了、觉得干部亲切了;干部则可以听到过去想听而听不到的实话、真话、暖心话,形成了“上下一心谋发展,团结一心争创业”的良好局面;另外还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监委会围绕“百姓创家业”这一重点,加强监督、化解矛盾、建言献策、凝聚人心,使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高涨,全市特色产业蓬勃发展,草根经济遍地开花。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市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已得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市委书记梁凤民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推进农村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是农村基层干群关系融洽的切入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的助推器,是党在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典范,是党在农村政策的落脚点,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创新,要继续巩固、提高、规范发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今年2月2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来我市调研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在村级自治组织内部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督组织,对村务决策、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村务监督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由上级监督向接受群众监督转变,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从渭南市试点的情况看,做到了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作群众监督、工作好坏群众评说,有效发挥了对村级事务决策监督员和‘智囊团’等作用,使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普遍得到较好解决,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

如今,在我市广大农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个新生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组织正发挥着巨大作用,它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让和谐稳定的新农村画卷在东秦大地徐徐铺开。(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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