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及部分乡(镇)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就如何按照渭南市《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和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做了统一的安排部署。
郝宗友指出,我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纪委的高度关注,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这是我市加大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力度的强大动力。作为全省这项制度的探索者、创设者,渭南在全省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负有更加重要的责任,必须在认识上更深刻、工作上更富有责任感和紧迫感。
郝宗友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新事物,运作还处在起步和完善阶段,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以有效的组织手段强力推进,保障其健康稳步推进。首先,要强化领导,建立指导协调机构。已经成立的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明确了具体职责和总体任务,接下来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广,结合各自职能,选准切入点,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以全市各级的整体合力,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推广与普及;其次,要抓好培训,提高监督工作水准。重点要抓三个层面的教育培训。一抓村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是让他们从心底明白为什么要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二抓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重点是使他们尽快熟悉各项规定、要求、程序和方法。三抓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民主意识与民主素质,从而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再次,要培育典型,推动整体工作,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联一个村,抓一个示范点,并定期深入包联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扩大典型效应。四要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重点是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的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市委书记梁凤民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内容范畴,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县乡纪委要协助党委做好牵头抓总的工作,坚持长期部署与阶段安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年终考核奖惩与平时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面推进渭南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规范、健康运行。(市纪委党风廉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