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通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有序、有力、有效地把治理“小金库”工作抓好。
《通知》强调,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通知》最后要求,治理“小金库”工作要严格执纪执法,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重奖举报人员,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法规从重处理,确保治理“小金库”取得实效。(渭南日报 记者 黄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