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书记梁凤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中央集中发布三个法规和一个意见,充分说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对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学习三个法规和一个意见,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要以创新精神来落实,在规定基础上完善我市出台的关于《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两个试行办法,成立专门办公室,对党政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评定、政府部门职责监管以及行政不作为等具体内容进行细化,拿出可行性可操作的意见,并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规定进行管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加快发展,更要保持廉洁的目标,对两年内已建和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逐一做出廉政结论。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树立正气,弘扬正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一查到底。要不断完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述廉和乡镇领导兼任三四类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帮扶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市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列席会议。(渭南日报 记者 王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