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公布了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高中学费每人每学期最高800元。
出台的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没有新的变化,高中收费取消了原来高中毕业生4.5元毕业证工本费,并对争议较大的择校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市级和一般高中三年择校费最高分别不超过8000元、6000元和4000元(农村一般高中3000元)。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借读费和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城市普通高中、农村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期800元、350元和200元;这三类高中的借读生借读费分别不能超过每人每学期1000元、800元和400元;职业高中文理科学费标准分别为700元和900元。
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普通高中代办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多收的部分及时退还;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费中加收任何费用。若家长或学生发现乱收费现象,可拨打电话0913—2109496投诉。(渭南日报 记者 刘 娜 实习生 徐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