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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采取系列措施使秦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31 06:45

记者从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获悉,近年来,特别是《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以来,我市采取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秦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分别编制完成了《2001—2015年渭南市矿产资源规则》、《渭南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渭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县(市、区)也相继编制完成各项专项规划。在环境治理方面,以秦岭北麓采石场、冶炼厂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先后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对潼关秦晋铁厂、金堆城钼业工业冶炼厂及华阴新世纪钢厂等9家未执行环评制度的企业,下发了责令停产、限期补办环评的整治通知。目前,这些企业都补办了环评手续;责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华县鑫丰、聚宝等4家石渣企业和潼关代字联营公司停产整改,并对3家企业予以罚款处理。

针对25度以上陡坡违法开垦荒地、毁林毁草,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问题,依据重点林业工程规划,制定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年度计划,实施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植被恢复治理措施,积极在秦岭山区组织开始生态环境建设。去冬今春以来,仅临渭区、高新区和潼关县就在秦岭北坡台塬栽植大树30余万株。并以湭河水库、涧峪水库、华县小夫峪水库为重点,编制水源污水应急预案,完善水库基础保护设施,多次开展水源地大检查,有效提高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渭南日报 记者 云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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