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中共渭南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27 08:12

(中国共产党渭南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以下简称《贯彻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

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历史、时代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贯彻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扎扎实实地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把握精神实质。学习领会《决定》和《贯彻决定》精神,既要从总体上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系统钻研和理解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要领会把握“三个历史性转变”、“两个没有变”和“四个不等于”等精辟论述,始终牢记“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清醒地看到《决定》指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在我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领会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和“四个着眼于”的工作定位,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领会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六个方面”的战略部署;领会把握党建工作“三个始终”和当前工作“四个着力”的总体要求。

抓好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贯彻《决定》和《贯彻决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强化措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制定具体计划,分阶段、分专题、有步骤地进行。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辅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力度,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二、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党员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制度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坚强保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干部、学习型党员活动。以市县党委中心组为主体,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扩大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各类宣讲力量的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

推进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地解放思想。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永恒主题,强化创业、创新、创优理念,倡导敢试、敢闯、敢为人先,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各项工作之中。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为什么”(渭南历史文化底蕴深,观念落后为什么;渭南区位资源有优势,发展缓慢为什么;渭南农业发展有基础,农民不富为什么)“三个做什么”(我为争先进位做什么;我为招商引资做什么;我为农民增收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胸襟、开阔思路,在思想观念上再转变,在工作定位上再解放,做到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敢于负责。

强化教育培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继续办好《东秦大讲堂》,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与发达地区的学习交流;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省外培训基地,每年组织市级领导外出学习培训一次,3年内对县处级领导、5年内对乡村两级干部轮训一遍。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协商、重要情况通报、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等制度,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积极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办法。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拓宽民主决策渠道,推行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决策咨询制度,探索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办法。

健全党内生活。遵循党的十七大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纪检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查,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一把手”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作用;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努力维护班子团结。

推进基层民主。制定党代表任期制的办法,规范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党代表提案和任期制度。制定和完善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的具体办法。开展县(市、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扩大试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范围。探索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规范“两推一选”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完善市、县党委(党组)新闻发言人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四、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不断完善市委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探索制定领导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不断改进民主推荐、任用干部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延伸考察、差额选拔等制度,推进差额提名、推荐、考察、票决等制度;积极推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开选聘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搞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常态、动态管理,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综合研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班子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落实《县 (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健全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突出对推动科学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进一步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扩大年度考核测评人员范围,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重视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优化全市干部资源,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管理,健全干部退出、交流等制度。加大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谈话、激励、警示制度,严格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干部的管理监督力度。

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制订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优化班子配备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与合力。建立市县机关与乡镇干部交流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锤炼作风、增长才干。鼓励干部到乡镇工作,加大从农村优秀基层干部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力度。

五、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进一步落实完善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和完善乡镇党员领导兼任三、四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在村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十百千万示范活动;在社区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在全市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大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上、外出党员集中点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建立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逐步达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大力开展“城乡共建共富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共建组织设置体系。

建设高素质带头人队伍。创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育选拔机制,选好配强村党支部、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在复员退伍军人、种养殖专业户、致富能手中选拔农村干部,探索市县机关干部或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到困难村、落后村任党组织书记的选派工作,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认真落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进城务工人员等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社会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建立全市党员信息库,加强党员动态管理,探索开办流动党员网上支部、成立流动党员维权服务中心等,构建城乡一体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新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不断改进领导机关作风

注重调查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开展大调研活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应少于三个月,并要抽出一定时间到联系点和基层蹲点调研。市、县、乡领导干部每年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几个重点课题调研,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学习郭孝义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党建联系点等制度,及时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排解民忧民困。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精力投向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每年谋划和办成几件利民惠民的实事。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市县领导包案、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改进文风会风。大力精简各种会议、文件、简报,尽可能地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说短话,建立无会周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各种评比、检查、达标活动。

七、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的刚性约束机制,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行科以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强化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民生工程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继续推进党务、政务、企务、校务、医务等公开工作。加强党内、人大、行政、司法、新闻、群众等各个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强化追究查处。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入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坚持不懈地纠治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路“三乱”、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药购销等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牢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党的建设。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牢记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对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对党建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对待,加强研究,抓紧解决。

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自觉把党的建设摆在大局中来谋划,努力使学习贯彻的过程成为推进我市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过程。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强化对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要坚持上级督查与自我查析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