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2009年11月17日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县(市、区)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五项职能情况。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观场会召开以来,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都十分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临渭区纪委监察局对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总结了反腐败协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调整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由纪委书记担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增补政法、信访、组织、人事、财政等7个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暂行办法》、《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执纪与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暂行规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了案件线索集中收集、查办案件统一汇报、信息沟通、案件移交移送、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为反腐败协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与创新相结合,探索出案管工作要实行“三为主、三集中、三分离”的工作思路,即把案件监督管理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之中。蒲城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规范办案文书管理,实行办案文书的统一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职能,注重监督检查,对查办案件所有程序制定出严格的制度规定,实现了从案件线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卷审核到移送审理的全程规范化运作模式。韩城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形成全委办案“一盘棋”,把案件线索划分成“入口”和“出口”两个环节进行管理。
澄城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制定出台了《澄城县信访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将所有信访案件线索均纳入案件线索管理范畴,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线索、领导批示的线索、查办案件和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均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批转,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登记、保管、汇总、报告。对涉及上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案件线索,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报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白水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规定所有线索必须在信访室登记造册,案件检查室每月按时汇总上报市纪委。即:在信访举报中筛选;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在工作检查中搜寻;在执法监察中注意;在纠风中查找;从审计中掌握;从媒体中获取。(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