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9日,渭南城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89天。我市决定,在此基础上,通过治理工地扬尘、严防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等举措,全力向300个蓝天目标冲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顺利推进。
入冬以来,面对多雾等不利气象因素,市环保部门通过向重点企业派驻环保监督员,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大对市区及周边环境违法企业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全面启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削减计划。大力实施城市生态建设,加快310国道城区段、渭河南岸景观长廊、渭清路和滨河大道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进度,新增绿地面积3500亩。加大建筑施工场所、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开展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专项整治,拆除改造燃煤锅炉263台。市环保部门规定,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禁止在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区和燃煤锅炉烟尘控制区堆放、销售高硫、高灰分煤种。加强对煤炭经营和使用单位煤种及型煤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劣质煤污染。(马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