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拟任命:
李林同志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正县级检察员;
孙永亮同志为潼关县委常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3月3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反映。
地址: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0913—2126478或12380
传真:0913-2126487
邮箱:请先登录渭南党建网站(http://www.wndj.org.cn/),点击首页中的“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信箱”,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情况后,直接发送即可。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0年2月25日
经市委同意,拟任命:
薛水镜同志为韩城市公安局政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3月3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反映。
地址: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0913-2126478或12380
传真:0913-2126487
邮箱:请先登录渭南党建网站(http://www.wndj.org.cn/),点击首页中的“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信箱”,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情况后,直接发送即可。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