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渭南市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10 12: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有效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整合办案力量,我市在全市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协作办案的指导思想,并对实施协作办案区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领导、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它要求各县(市、区)在规划办案协作区时,本着统筹、就近、合理的原则划分设立办案协作区,形成职责明确、协作有力、组织领导、工作程序运转规范、制度配套的工作机制。全市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县(市、区)纪委组织实施,主要是查办乡镇(街道办)纪委难以查处的重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和上级纪委要结果的案件。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9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成立协作区45个。
通过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合理科学地加强区域协作,整合办案资源,加大办案力量,增添办案措施,依纪依法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基层的典型案件,用办案取得地实际效果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渭南市纪委警示训诫室)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