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廉政灶”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现实意义。该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党员干部在乡(镇)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中确需用餐的,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就餐,党政机关干部在乡(镇)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乡镇不得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要求各乡镇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坚决杜绝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经济上、改善民生上。
据了解,全市各乡镇“廉政灶”将在6月底全部建立。(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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