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乡(镇)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通知》(渭市纪发〔2010〕7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领导重视,安排及时,措施得力。 各县(市、区)、各乡(镇)都能够从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全局高度来重视建立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工作,先后采取了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有关文件、领导包联督查、县级领导带头模范执行制度等措施,截止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197个乡(镇、办)中,173个已建立“廉政灶”,占乡(镇、办)总数的87.82%;20个镇(办)因地处城区不适宜建立“廉政灶”,都能严格落实定点、定标准公务接待制度。 纪检监察牵头抓总,部门乡(镇)联动,确保资金、硬件设施和配套制度及时到位。 各县(市、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要求乡(镇)严格按照“三有一园”标准,加强“廉政灶”资金投入、硬件设施和配套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已经投入资金400.49万元,建成“廉政灶”餐厅231个、配套设施873个,聘请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炊事员198名,为“廉政灶”的按时建立和正常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运作,严格执纪,成效明显。 各乡(镇)认真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管理“廉政灶”,并制定了具体的公务接待制度。全市重点建立了与乡(镇)公务接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及验证、来人接待标准限额、被接待人员缴纳餐费、接待费用审核报销、公务接待定期核算公示、食谱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589项,确保了“廉政灶”能够规范运转。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党员干部在乡(镇)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持在“廉政灶”就餐,全市乡(镇)机关“廉政灶”已经累计接待公务人员11290人次。 通过这一阶段推行“廉政灶”制度取得的明显成效,我们发现,这项制度具有以下优势:一是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有效纠正了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降低了乡(镇)公务接待费用,节约了大量资金,缓解了财政压力。据初步统计,自建立乡(镇)机关“廉政灶”以来,全市乡(镇)机关公务接待费同比节约了72.26万元。二是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不仅实现了乡(镇)在营业性餐馆的“零接待”,而且从制度上堵塞了滋生腐败的漏洞。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尚未接到有关乡(镇)公务接待违规的问题。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既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廉洁从政的公信度;又拉近了上级领导与乡(镇)干部感情距离,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填补了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缺失。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创新了乡(镇)公务接待的新机制,弥补了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缺失。(渭南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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