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刀下见菜。1至8月份,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193件(次),初核案件162件193人,立案117件142人,结案107件1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挽回直接损失139.15万元;查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02件158人;立案查办经济犯罪案件65件,其中挪用资金案件24件,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人员。
工作中,重点查办了四类案件:一是失职渎职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失职渎职类案件60件,占立案总数的51.3%。二是贪污贿赂案件。全市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类案件13件14人,占立案总数的11.1%,其中贪污案件8件,贿赂案件4件,挪用公款案件1件,挽回直接损失10.9万元。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案件64件111人,贿赂案件19件23人,挪用公款案件19件24人。特别是查处建国以来渭南涉案金额最大的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案件(贪污378万余元,受贿42.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33万余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妨碍社会秩序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党员干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31件,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四是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市深入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题活动,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积案17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渭南日报 记者 王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