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后,我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积极行动,建立和完善一个与当前我市财力相适应、基本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需要的安排意见。
安排意见中指出,为了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在2010年预算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市财政拿出1500万元追加城市低保的配套资金,拿出700万元追加农村低保的配套资金,拿出30万元增加农村五保供养的配套资金,以保证省政府决定的从2010年10月1日起,城乡低保、五保提高保障标准后,城市低保月人均提高30元补差;农村低保月人均提高20元补差,五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91元供养金的落实。其中临渭(含高新区)、韩城、华阴城市低保由2010年1月1日的27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各县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60元/人/月,提高到290元/人/月;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由2010年1月1日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月人均补助由63.88元提高到85元左右;我市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保障标准是2104元(其中现金1904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为2400元(其中现金2200元)/年/人,10月1日后五保对象的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3200元(其中现金3000元)元/年/人。
另外,市财政局拿出446万元,各县(市、区)落实相应配套金2861万元,以确保全市80岁以上老人(68893人)高龄补贴制度的落实。(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