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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直7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02 06:45

2010年第1号:市直7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渭南市卫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0年3月至5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机关,并对下属单位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卫生局为市财政一级全额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下属8个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卫生局机关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财务规章制度,2009年会计资料也较全面系统的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增其他收入4617000元

2009年底,市卫生局将临渭区等5个县(市、区)汇入的医疗设备购置费记入其他收入账。

(二)扣收的医疗机构新合疗违约金68000元未记收入

2009年,市卫生局对参加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三合理"检查,对不合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对违约罚金未作账务处理。

(三)虚增局机关事业支出4797133元

2009年,市卫生局在局机关事业支出项下列支各县(市、区)及下属单位拨款4797133元。

(四)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

市卫生局固定资产账反映实际在册车辆3 辆,实际使用车辆9辆,其中6辆为下属单位所有。

(五)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3220.5万元

2009年,市卫生局收到中、省、市财政和相关部门拨入各类专项资金5960.5万元,当年各类专项资金支出2740万元,当年专项资金结余3220.5万元。

(六)帐表不符95813.63元

市卫生局2009年度会计报表和明细账反映的财政补助收入,报表较账少决算95813.63元。

(七)局机关未设置现金日记账

2009年市卫生局机关日常零星开支中有现金支出,但局机关未设置现金日记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增其他收入的问题,责令市卫生局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对扣除合疗违约金未记收入账的问题,责令市卫生局将扣除的合疗违约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对虚增局机关事业支出的问题,责令市卫生局调整相关账务;对无偿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责令市卫生局归还占用的下属单位车辆,严禁报销非本单位车辆修理费;对滞留专项经费的问题,责令市卫生局将滞留的专项经费尽快拨付给用款单位;对帐表不一致的问题和局机关未设置现金日记账的问题,责令市卫生局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与会计核算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商讨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虚增其他收入、虚增局机关支出、帐表不一、未设置现金日记账等问题,已同会计核算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调整相关账务,建立账簿;对扣收的医疗机构新合疗违约金未入账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纠正;对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同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沟通已将专项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对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正在清理。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0年5月至6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下属路灯管理站、园林绿化处、市政工程处拨入专款和往来账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住建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所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在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专户储存,专项管理;机关经费支出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专项资金14.4万元

2009年,市住建局机关经费挤占专项资金2.4万元,专款支出中列支不合规支出12万元。

(二) 滞留专款267万元

2009年市住建局应拨政策性破产企业生活区设施移交补助资金267万元未拨付。

(三)无依据收费85万元

2009年市住建局无依据收取6家房地产公司赞助费85万元。

(四)超限额使用现金112万元

2009年市住建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112万元。

(五)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2009年市住建局在财务管理中存在部分办公设备未执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责令市住建局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责令限期拨付相关用款单位;对无依据收费的问题,责成市住建局清退收取的费用;对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要求市住建局今后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财务管理中的其他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住建局应加强对预算资金和机关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核算和执行,杜绝机关经费挤占专款情况的再次发生;应及时清理往来账项,正确核算债权债务;应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就审计指出的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落实了责任,认真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机关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在2010年底前已用事业基金归还挤占的专项资金;对滞留专款的问题,在2010年度已拨付;对无依据收费的问题,按市政府统一安排,用于西洽会本市城建项目的推介;对财务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渭南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 2010年4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资料比较真实,资产管理规范,但在会计核算、预算资金使用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将省厅拨入专款和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贴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二)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7.44万元。

(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出票据审核不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予以规范;对超标准列支招待费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规模;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费用支出审核不严问题,责令加强内部监督,严格审核支出票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完善科目设置,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控制支出范围;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制度约束,特别要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规模,节约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比较重视,按照审计意见进行纠正和整改。对专款未单独核算问题,在下一会计年度予以规范;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制度约束。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渭南市残疾人联合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0年3月至4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残疾人基金的征收、管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临渭、大荔、合阳、白水、华阴5个县(市、区)残联专款的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残联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核算数字真实,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对拨入的专款能够及时拨付并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但还存在征收票据使用不符合要求、专款账户核算不规范等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设立保障基金账户。

(二)超标准列支招待费19318.28元。

(三)未能全部使用保障金征收专用票据。市残联以及大荔、合阳、白水县残联,在征收残疾人保障金过程中,存在使用部分县财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从各缴费单位收取现金直接上交当地财政的行为。

(四)专项资金结余年末转入经费结余账户284900元。其中:大荔县150900元, 华阴市134000元。

(五)大荔县未及时列支危房改造资金131500元。

(六)大荔县未按规定、超标准列支一人一策扶贫资金2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设立保障基金账户问题,责成市残联完善财务手续,设立应缴财政专户科目;对招待费超支问题,要求市残联今后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对未能全部使用保障金专用票据问题,责成市残联及有关县市残联今后要严格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票据的使用,严格基金征收渠道,加强基金管理;对专项资金结余年末转入经费结余账户问题,责成市残联督促大荔县、华阴市残联设立专项支出科目并调整相关账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未及时列支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责成市残联督促大荔县残联限期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尽快使资金发挥效益;对未按规定、超标准列支一人一策扶贫资金问题,责成市残联督促大荔县残联对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残联应严格执行地税代征、财政监督,全额上解的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监管力度;加大对残疾人扶持力度和政策的相关协调,一是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对残疾群体的投入扶持力度,扩大扶持面,二是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在残疾人扶持上对各项扶持资金进行捆邦资助,以取得更好的扶助效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研究了整改的具体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得到较好纠正。未按规定设立保障基金账户问题,已设立相关账户进行核算;对招待费超支问题,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改变公务接待方式,以便餐为主;对未能全部使用保障金征收的专用票据问题,表示和财政、地税协商,拟联合发文对保障金征收票据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专项资金结余年末转入经费结余账户问题,已督促大荔、华阴两县残联进行了调账;对未及时列支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已督促大荔县残联在7月15日前将危房改造资金下发到危改户;对未按规定、超标准列支一人一策扶贫资金问题,已对大荔县残联的扶贫资金进行了检查,要求县残联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扶贫措施与标准。

渭南市供销合作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0年3月至4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供销社是市财政全额预算的参管事业单位。下属市供销干校、市果品食杂公司、市供销贸易公司、市阳光绿色产品有限责任公司4个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社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核算内容基本真实,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事业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漏缴营业税、超限额支付现金、业务招待费超支等亟待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经费挤占专项资金296054.66元

(二)购买摄像器材未入帐形成帐外资产39830元

(三)超范围超限额支付现金545135.41元

(四)业务招待费超支182135元

(五)报销手续不齐全票据1838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事业经费挤占专项资金、超限额支付现金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责令市供销社补记固定资产账,完善财务手续,收回资产;对招待费超支的问题,要求市供销合作社今后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票据的问题,责令市供销社完善相关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供销社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制度审核会计业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下发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对事业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进行了调账处理,下拨了应拨的专项资金;对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市供销社已制定了千元以上支出必须通过转账支付的规定;对招待费超支问题,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改变公务接待方式,以便餐为主;对形成帐外资产的问题,已补记了固定资产账,完善了财务手续,收回了资产;对报销票据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已对有关票据的手续进行了完善,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渭南市委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0年3月至4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 。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委党校属市委直属培训事业机构,负责培训、轮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规章制度汇编》,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但还存在应做未作收入、违规列支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做未做收入

2009年将收到的教材费、通信费、公疗费274504.49元及临时工工资4000元,共计278504.49元未作收入挂往来账。

(二)违规列支费用

违规报销培训单位费用170674.50元;无依据发放77名职工招生费及奖励112650元。

(三)未及时清理往来账务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053326.17元, 有1996年办实体已形成的呆账,有因个人行为形成的长期挂账。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1、2009年将招待所翻修床座、床背费用17110元计入固定资产帐,形成多入固定资产17110元。

2、将应计入预算外收入1300000元,计入财政补助收入,形成总帐与会计决算报表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建议书。对市委党校应做未作收入问题,要求单位及时与会计核算中心联系,调整账务;对违规列支培训单位费用及违规发放招生费问题,责令改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并就相关单位利用培训报销单位费用问题,向市总工会、市外事旅游局发出了审计建议书,建议其自行纠正整改;对未及时清理往来账务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往来账务,及时调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委党校应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往来账务;加强票据审核工作,杜绝不合规费用列支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委党校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对应做未作收入问题,及时进行了清理,将应作收入纳入单位事业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对违规列支培训单位费用及违规发放招生费及奖励问题,市委党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今后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等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及时清理往来账务问题,成立清查小组,配合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清理整改。

渭南市行政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0年4月渭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对渭南市行政学院(以下简称市行政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行政学院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正县级建制。由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内设六个处室。

审计结果表明:市行政学院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但在会计核算中仍存在不够规范等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433730元

2009年度,用行政性收费票据收取办班伙食费433730元,但票据内容又填写为培训费、资料费,与实际不符。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设立"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2009年度,将收取的事业性收费1198665元,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未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问题,责成市行政学院纠正该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责成市行政学院及时将收费票据提供给核算中心并作账务处理,全面反映收支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正确填制票据,严格票据审核,杜绝不合规票据收支;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健全收费帐务,全面反映收费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行政学院高度重视,研究了整改的具体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纠正。对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问题,在2010年已按市财政局要求正确使用;对未设立“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问题,将2010年的收费票据全部整理交核算中心记账,并设立了"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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