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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 相关部门全力为考生提供良好考试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5 06:33
为了让考生能够在安静的环境里考试,高考期间,临渭区卫生局、交警大队、区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应工作预案,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全力为考生提供良好考试环境。

卫生局:医疗保障工作

卫生局要求,高考期间,各医疗单位都要制定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区卫生局将指挥、协调做好高考期间师生及考务人员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确保高考过程中医疗保障工作信息畅通、保障到位、救治有力。各医疗机构成立医疗救治小组,配备一组医护人员、一辆救护车、急救箱、担架、氧气等必要的医疗设备,及时出诊,保证高考期间意外事件的及时救治。瑞泉中学、育红中学、育红小学由区中医院具体负责。三马路初中、铁二处子校、北塘小学、南塘小学由市一院具体负责。渭南铁中、前进路初中、贠张小学、解放路初中由市二院具体负责。杜桥中学、渭南实验小学、铁路自立中学由区妇保院负责。

临渭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畅通

高考期间,所有执勤民警需在上午7:30前、下午14:00前到岗,确保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对凡是接送考生车辆,一律只纠违、不查扣、不罚款,保证考生车辆和试题传递车辆畅通无阻。有高考通行证的车辆,优先保证通行,如遇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保证试题和考生按时到达考点,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对应急接送考生的出租车也要优先通行,必要时中队及大队派专车护送。指挥中心派专人对城区各主要路口进行监控,如遇交通堵塞及时通知辖区中队进行疏导。

区环境保护局:为考生提供良好环境

在中、高考噪声整治期间,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市区内禁止鸣笛。严禁各考点附近和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娱乐场所、露天舞场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娱乐活动超音量、超时限(夜间22时)排放噪声,禁止商业门店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招揽顾客。临渭区环境保护局暂停建筑夜间施工延时审批,禁止建筑企业夜间施工(夜间指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6月6、7、8、9日和24、25、26日全天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作业。在中、高考噪声整治期间,临渭区环境监察大队和其他职能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擅自开工,不按时限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单位,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严重违法扰民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装修等扰民作业、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器材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夜间挖运土石方等行为,环保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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