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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待公示后命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27 07:57

近日,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渭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渭南市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决定对渭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渭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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