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客运车辆“红眼班车”治理情况,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彻底取消“红眼班车”,市内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从凌晨0时到5时禁止通行,境外车辆一律强制休息。集中治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以及农村公路行车秩序。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条件审核关,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监管,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相应资质。清理整顿旅游客运车辆以及旅游景区道路和观光车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加快事故多发路段的彻底整治。
——煤炭生产领域。重点检查顶板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淘汰硐室、柱式采煤方法和工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坚持煤矿领导带班和请假制度,切实加强整合矿井、整改矿井、停产矿井和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治理整顿情况,严肃查处“三违”、整改重点安全隐患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管道运输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治理整顿危险化学品领域违规违章指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礼花弹,机械化改造企业边改造边生产的查处。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的进行重点查处,坚决治理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
整治期间,市政府将派出七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