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徐建龙贪污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党政机关“一把手”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的腐败案件。
“鸟无头不飞,蛇无头不行”。“一把手”是一个组织、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头,“一把手”如果按照要求做好了,他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就会风清气正,事业兴旺发达。相反,倘若“一把手”变成“一霸手”,那里就会乱象丛生,乃至贪腐现象横行。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就要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紧紧围绕“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以及对其的监督权,通过厘权、“晒”权、行权、制权、评权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一把手”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和程序、与权力对等的责任等。同时,对“一把手”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整合监督力量,着力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层级监督,强化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教育、监督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考核测评制度。强化专门机关监督。探索纪检机构对同级党组织监督的有效办法,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强化“全方位”监督。加强人大、政协、媒体网络和社会各界对“一把手”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中要对其中异化为“一霸手”的,认真清查;对少数即使没有贪腐行为,但漠视组织、漠视群众、独断专行、任意胡行的“霸”气邪气,坚决清除。
他律不能代替自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还要着重培养“一把手”自身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时刻牢记“底线不能破、红线不可触”,不该干的坚决不干、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干事;自觉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徐建龙违纪违法,构成严重犯罪,在庭审过程中当庭翻供,拒不认罪,充分说明他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市纪委宣教研究室副主任 郭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