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三联三包”联村包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扶贫,市委、市政府确定,每月第二、第四周的星期四为中、省驻渭单位,及市级部门的扶贫工作日。4月27日,是市级部门的第一个扶贫工作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脱贫攻坚办公室、市作风办组织督查组,对第一个扶贫工作日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实地查看、核实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市级帮扶部门进村工作进行抽查。从抽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市直部门对扶贫工作日高度重视,“一把手”均能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临一线开展工作,扶贫工作日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仍有少数部门麻痹松懈,对设立扶贫工作日的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时在村工作的单位有:
国家统计局渭南调查队、市地税局、市信访局、市创建办、市侨联、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中行、市养老经办处、市邮政分公司、市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寿渭南分公司、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地方志、市人行、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质检局、市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技师学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煤炭局、市政府办、市工行。
(二)督查时未在村工作的单位有:
市商务局、市农发行、市国安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农行、市信用联社、市广电网络分公司、市文联、市地震局、市建行、市地电公司、市交通银行、市食药委。
对于督查期间未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部门,4月28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将对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渭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